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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转岗三月初感
从民事审判工作条线转岗到刑事审判工作条线近三个月,我发现了这两者有很多不同,我也一直在积极适应。
“我是为了拿回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罪?”前不久,一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来到法院,愤愤不平地对我说。这是一起因土地使用权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双方是兄弟,被告人在冲突中致被害人受伤,构成轻伤二级,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被告人态度强硬,拒绝认罪,更别说赔偿了。
“虽然本案起因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但你不能因此而殴打他人……”接待被告人后,我耐心地向他解释,并为他申请了法律援助。为更好地解决问题,我多次前往被告人所在村进行调查和调解。
“法官,能再帮我调解调解吗?”多次沟通之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转变了态度,主动打来电话,“法院向我释法说理了这么多次,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法院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考虑到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兄弟关系,因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时冲动,引起冲突构成犯罪,我们会同检察院再一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兄弟俩握手言和,被告人当场赔偿被害人相应损失,被害人也向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基于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并结合本案其他情节,法庭最终决定对被告人宣告缓刑。
经此一案,我不禁感慨,刑事审判工作和民事审判工作,在办案理念、技巧方面虽有不同,但相同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坚持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和对案结事了的追求。我相信,只要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实现拨云见日、法润人心。(徐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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