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哺乳期女方可以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方是否处于哺乳期不属于能否离婚的条件。在以下期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二是女方分娩后的一年,三是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找法网提醒您,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的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也可以离婚。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都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归母方,但是母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其他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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